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4-03


为做好“清明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学院各教学点在放假前做好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重点对本单位所分管教学、生活、办公重点区域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并于放假前将排查情况报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备案。

同时要做好放假期间的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 “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院各教学点要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稳定。

二、学院各教学点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教育广大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崇尚科学、破除迷信、革除陋习、文明祭祀。提高防火、防盗、防病、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的意识和能力,不参加任何不文明的活动;向家长宣传相关反诈知识(特别是以收取培训费、学生在医院抢救索要住院费等形式向家长行骗),防止发生网络诈骗案件;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非法宗教活动。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旅游。如确需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应报请学院批准,指定专人带队,确保学生出行安全。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学院要密切掌握假期学生去向,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详细记录学生的去向、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做好备案工作。务必教育广大学生安全出行,准时返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提前向辅导员请假。

五、建立健全信息传达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学生工作系统要保证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汇报。

六、放假期间,各教学点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学生管理和安全稳定等各项工作,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拨打学校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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