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越外发[2025]169号),经本人申请、学历部门初审、学院审核推荐,满足学位授予硬性条件,拟授予龚燕妮等27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现将拟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如有问题或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书面反映。
通信地址: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稽山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0575-89114367
特此公示。
附件:附件一 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拟授予名单.pdf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5月25日